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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4批2023年8月1日)

来源:华体会app下载入口    发布时间:2024-01-11 03:55:40

  诸暨市安华镇球山村内有几十家塑料颗粒制品厂,是出租屋内的家庭小作坊,该些厂直接将废水直排,并有废气产生,该情况已存在

  1.经排查,目前安华镇球山村及附近霞丽村范围内共发现塑料颗粒加工公司6家。⑴诸暨市朋强塑料制品厂,具备营业执照,从事塑料颗粒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塑料造粒机;⑵诸暨市精星塑料制品厂,具备营业执照,从事塑料颗粒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塑料造粒机;⑶诸暨市安华张某良塑料制品厂,具备营业执照,从事塑料碎片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4台破碎机,其中2台采用干式破碎,2台为破碎清理洗涤设施;⑷代某虎塑料加工点尚未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破碎清理洗涤设施;⑸郑某伟塑料加工点,尚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塑料碎片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破碎清理洗涤设施;⑹郑某锋塑料加工点,尚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塑料碎片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破碎清洗设备。

  2.现场检查时,该6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诸暨市朋强塑料制品厂、诸暨市精星塑料制品厂无生产废水产生,但车间内有明显异味;诸暨市安华张某良塑料制品厂、代某虎塑料加工点、郑某伟塑料加工点、郑某锋塑料加工点现场未闻异味,清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外侧未发现明显排水痕迹。经核实,上述项目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于8月3日责令6家企业限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完成环评审批前不得恢复生产;

  2.安华镇政府加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同时督促相关业主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诸暨市店口镇何家塔村某村民在自家设立不锈钢加工场所,位于白塔湖边上,未环评,加工时噪声很大,加药剂的抛光污水直接往地下排放,乱倒废油。

  信访件反映的不锈钢加工场所,经核实为诸暨市哲橙机械配件厂。该厂生产时间主要为每天上午,主要是做五金配件加工,无抛光生产设备及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噪声和普通工业固废废铁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经现场检查,废铁屑暂存于厂区门口雨棚内,贮存场地存在不够规范问题,厂区周边未发现排放其他工业污水和倾倒废油的痕迹,但厂内环境较乱。8月2日上午,诸暨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标准要求。

  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要求诸暨市哲橙机械配件厂于2023年8月底前规范一般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并做好厂内现场环境整改治理工作。

  2.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举报人在2021年12月向诸暨生态环境分局就诸暨市陶朱街道城西新村下桑园和五纹岭隧道上乱倒建筑垃圾等问题进行了举报。2022年1月诸暨分局给出了书面答复,但是对其处理意见书结果不满意,垃圾并不进行消运仍存在乱倒现象。

  1.2021年12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接诸暨市陶朱街道城西新村村民来信,反映陶朱街道下桑园和五纹岭隧道出口处倾倒垃圾等问题。经与投诉人、村干部沟通,确认反映地块为陶朱街道城西新村集体留置用地,其中“下桑园”位于金川路与兴业三路交叉口西南角处,面积约45亩,用于村内建筑垃圾临时堆放;“五纹岭隧道出口处”位于五纹岭隧道北出口100米处,面积大约15亩,有建筑垃圾倾倒。执法人员将相关情况反馈至陶朱街道城建办后,建筑垃圾已进行了清理。2021年12月20日,陶朱街道委托浙江中广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关限值要求。

  2.现场检查时,原反映的“下桑园”地块四周有围墙堆砌,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堆放;“五纹岭隧道出口处”有一米左右进出道路,有少量建筑垃圾在地块周边倾倒。

  1.陶朱街道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五纹岭隧道周边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倾倒问题再次发生。

  2.陶朱街道将举一反三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察觉缺陷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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